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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2012年贵港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

来源:贵港市教育局 2012-7-12 15:38:56

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

贵教办〔2012252

 

关于印发2012年贵港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

 

各县市区教育局(教科局),市直各学校、;

现将《2012年贵港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附件:2012年贵港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

   

 

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

二○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2012年贵港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

 

   为做好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,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2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《贵港市2012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》,制订本办法。

    一、招生录取工作管理

     (—)组织领导。市教育局成立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高中招生录取工作。各县市区教育局(教科局)要相应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,负责辖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管理;根据本《办法》制订辖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,并于715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生办备案。

(二)职责分工。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、统筹和协调;负责审批各高中学校的新生名单;直接负责示范性普通高中(简称“示范高中”)和市直高中(含市直民办高中)的组织招生录取和审批工作。县市区教育局(教科局)负责辖区内非示范高中招生的组织领导和拟录工作。

二、招生对象与范围

    (一)招生对象。在本市参加中考、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在D(含D)等级以上的考生。民族班面向农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。

    在市外参加中考的本市户口的考生,持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、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准考证,到高中学校报名,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条件,择优录取(示范高中正取生原则上不录取在市外参加中考的考生,可在择校生指标中择优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市外考生,录取后分别报考生报考所在地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)。

    (二)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。

     1.贵港高中正取生和择校生面向全市招生。

     2.江南中学、达开高中正取生的80%面向市直和三区招生,20%面向桂平市和平南县招生,择校生面向全市招生。

     3.覃塘高中正取生的85%面向覃塘区招生,15%面向全市招生;择校生面向全市招生。

     4.平南县中学正取生的90%面向平南县招生,10%面向三区和桂平市招生,择校生面向全市招生。

     5.浔州高中、桂平一中和桂平三中正取生和择校生面向桂平市招生。

     6.其他公办高中面向所在地的市区或县市区招生。

     7.民办高中按办学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招生。

三、报名与录取

(一)报名方式

1.示范高中采取网上方式填报志愿。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示范高中最低报名分数等级后,上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(具体登陆办法见志愿卡,由初中毕业学校发放)。

2.其他高中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公办高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等级(民办高中可自行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等级),学生持中考成绩条和准考证直接到所填报志愿的高中报名。

    (二)录取原则、依据和区分办法

     1.录取原则。坚持‘‘双向选择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
     2.录取依据。包括中考各科成绩、地理和生物会考成绩、体育测试成绩、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照顾加分、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信息技术考查成绩等级。

     3.录取区分办法。按总成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区分,在总成绩等级相同的情况下按学科成绩等级区分。

    1)如遇总成绩等级相同,则优先录取最高等级学科数目较多的考生。

    2)如最高等级的学科数目相同,则先录取次一等级学科数目较多的考生,依此类推。

    3)如考生各等级的科目数量都相同,则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政史先后次序按高等级优先的原则录取。

    4)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较高、特长明显的考生。

(三)录取工作程序

    1.制定录取工作方案。各县市区教育局(教科局)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级有关高中招生的规定制订录取工作方案,于201 271 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。各高中学校也要制订招生录取工作方案,在招生录取前报市招生办备案。

    2.组织录取。示范高中由市招办组织统一录取,其他高中由学校按考生志愿和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,择优拟录。

    3.审批。经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,由学校公示新生名单。

    4.发放录取通知书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
    5.备案。将示范高中新生名单报市监察局备案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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